江蘇 關于停止辦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相關事項的通知
2014-4-13 19:07:47??????點擊: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的要求,環保部已經取消了其負責實施的“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單位甲級資質認定”的行政許可事項。
按照環保部《關于改革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許可工作的通知》(環辦[2014]31號)精神,要求各省級環保部門對其負責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乙級、臨時資質許可予以廢止。
根據上述要求及我省實際,我廳已經啟動了廢止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乙級、臨時資質行政許可的報批程序。因此,從即日起不再受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乙級、臨時資質審批和甲級資質預審材料。
特此通知。
2014年4月10日
來源:江蘇環保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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