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環保廳查處十大重點環境違法案件公布
中國江蘇網11月27日訊 鐵腕治理,重拳出擊,強化制度執行力。今年以來,全省環保系統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緊扣大氣污染防治、南京青奧環境質量保障、化工園區整治等重點,組織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加大環境執法與司法聯動力度,持續保持打擊非法排污的高壓態勢。1-10月份,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55萬人次,檢查企業22萬廠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4566件,罰款金額1.91億元,責令停產限產947家,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65起。為震懾環境違法行為,擴大環境執法警示效應,茲將今年以來省環保廳組織查處的十大重點環境違法案件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這10起案件是:
1、江蘇和利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非法處置固廢問題。
2月9-13日、22-24日,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省環保廳會同地方環保部門對群眾反映江蘇和利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偷埋危廢問題進行調查。經現場開挖,共挖出危廢66.6043噸(作為證據保全,目前暫存企業)。2月24日,灌云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產,并處罰款20萬元。該企業總經理及其他4名直接參與偷埋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提起公訴,同時灌云縣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2、姜堰市化肥有限責任公司偷排廢水問題。
3月29日,中央電視臺《新聞直播間》欄目報道了姜堰市化肥有限責任公司私設排污口偷排廢水、廢氣擾民等問題。省環保廳立即會同地方環保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當日,姜堰區人民政府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合成氨老系統生產線生產,封堵2個非法排污口;區環保局對該企業私設排污口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處以罰款10萬元,并追繳排污費28.8萬元。泰州市環保局對該企業合成氨系統回收CO2節能減排技術改造項目未通過竣工環保驗收擅自投產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責令該項目立即停止生產,并處罰款30萬元。
3、太倉市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港城組團污水處理廠)廢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問題。
4月16日,省環保廳現場檢查發現太倉市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港城組團污水處理廠)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經監測,總排口廢水COD 182mg/L(超標1.28倍)、氨氮22mg/L(超標3.4倍)。7月7日,省環保廳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企業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10月29日,省環保廳致函太倉市環保局,要求其對該企業實施限期治理。
4、江陰市華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廢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問題。
10月24日,省環保廳現場檢查發現江陰市華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經監測,總排放口廢水COD 254mg/L(超標2.34倍)、氨氮15.2mg/L(超標2.04倍)、總磷7.89mg/L(超標14.78倍)、總氮22.9mg/L(超標0.53倍)。10月24日,省環保廳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責令其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5萬元。
5、江蘇蘇華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廢氣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問題。
9月24日,省環保廳對江蘇蘇華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廢氣治理設施運行和達標排放情況進行突擊檢查,經監測,3號線玻璃熔窯煙氣排放口二氧化硫676毫克/立方米(超標0.7倍)、氮氧化物3081毫克/立方米(超標3.4倍)。9月30日,省環保廳將該企業超標排放問題移交宿遷市環保局調查處理。10月11日,宿遷市環保局報請宿遷市人民政府對該企業實施停產整治;10月24日,宿遷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超標排放行為,并處罰款10萬元。
6、淮安華爾潤化工有限公司廢氣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問題。
9月24日,省環保廳對淮安華爾潤化工有限公司廢氣治理設施運行和達標排放情況進行突擊檢查,經監測,4號爐煙氣排放口二氧化硫733毫克/立方米(超標2.7倍)、氮氧化物285毫克/立方米(超標0.4倍)。9月30日,省環保廳將該企業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移交淮安市環保局調查處理。10月2日,淮安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處以罰款5萬元,并追繳1-9月排污費39.94萬元。
7、江蘇國信儀征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脫硫設施停運、廢氣超標排放問題。
7月21日,省環保廳對江蘇國信儀征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廢氣治理設施運行和達標排放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場檢查時,2號爐正在運行,脫硫設施停運,靜電除塵設施第四電場故障,經監測,廢氣排放口二氧化硫1175毫克/立方米(超標4.9倍)、氮氧化物566毫克/立方米(超標4.7倍)。8月8日,省環保廳致函揚州市人民政府,建議對該企業及相關接受供熱企業采取停產措施。8月26日,省環保廳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5萬元。
8、江蘇豐源熱電有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
9月1日,省環保廳對江蘇豐源熱電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1號、2號、4號鍋爐2012年7月投入生產,至今未通過竣工環保驗收,且未按照鹽城、大豐市環保局行政處罰要求停止生產,未在規定限期內辦理環保手續;未經審批擅自建設5號、6號鍋爐及配套發電機組;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建成脫硝設施。10月9日,省環保廳對該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限期補辦相關環保手續,并處罰款30萬元。
9、南京秦源熱電有限公司廢氣超標排放問題。
9月9日,省環保廳對南京秦源熱電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時,2號爐正在運行,未建設脫硝設施,經監測,廢氣排放口氮氧化物560毫克/立方米(超標4.6倍)。9月30日,省環保廳將該企業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移交溧水區環保局調查處理。10月24日,溧水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94萬元;10月30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該公司于2015年6月前完成燃氣代替燃煤改造。
10、江蘇索普醋酸有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
6月23日,省環保廳會同鎮江市及京口區環保局對群眾反映的江蘇索普醋酸有限公司環境污染問題進行了現場調查,發現該企業2萬噸醋酸乙酯項目2012年9月投入生產至今未經竣工環保驗收,廢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總排口廢水總磷1.08mg/L(超標1.2倍),污泥臺賬造假等環境違法問題。7月18日,省環保廳致函鎮江市人民政府,要求嚴肅查處該企業環境違法問題。8月15日,京口區環保局下達處罰決定,對其污泥臺賬造假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萬元。10月24日,鎮江市環保局下達處罰決定,責令其2萬噸醋酸乙酯項目立即停止生產,并處罰款20萬元;對其廢水超標排放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7萬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更加自覺地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做到認識再深化、目標再提升、措施再加強。這是江蘇省委對生態文明建設工程提出的鮮明要求。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如何以過硬成果和扎實舉措建設生態文明,如何堅定高度的自覺走向生態文明建設新時代,這一直叩問著每一位江蘇環保人的心。
樹立問題意識,勇于擔當、善于治理;堅持問題導向,敢于出招、善于應招。這是江蘇生態文明建設一大亮點。江蘇環保人始終把生態保護的政治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釘釘子精神,堅持不懈地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生態環境,共筑“美麗江蘇”夢。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描繪的法治中國新藍圖,不僅賦予更大力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契機,而且開辟了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的新境界。這里,讓我們聚焦2014年度牽動江蘇社會視線的“十大環保新政”與“十大重點環境違法案件”,或許能給更多的人帶來更豐富的啟示。
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這是江蘇環保人正在奮力書寫的厚實答卷!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環境保護,才能讓生態文明建設在法治軌道上久久為功,這是江蘇環保人矢志不渝的美好愿景!
責任編輯:孫逸洲
來源:中國江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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