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安全生產“十不”禁令小編
四、高處作業“十不準 ”
1、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深度近視眼等疾病不準登高;
2、無人監護不準登高;
3、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時不準登高作業;
4、作業現場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暴雨、大雪、大霧不準登高。
5、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
6、梯子無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準登高
7、不準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不能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
8、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9、高壓線旁無遮攔不準登高
10、光線不足不準登高
五、施工現場安全“十不準”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2、酒后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3、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人。
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又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時不準打鬧。
6、電源開關不能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7、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
8、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9、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煙。
10、施工現場備種材料應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六、人身安全“十不準”
1、不準不設好防護就開始作業。
2、不準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帶、不設安全網、不穿防護服作業。
3、不準未搭好腳手架、未放穩梯凳就作業。
4、不準攜帶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業。
5、不準無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開挖基坑、溝槽。
6、不準使用安全裝置不齊備的機械(電氣)設備。
7、不準未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8、不準扒車代步或走道心、枕木頭。
9、不準在鋼軌、枕木或車下坐臥、乘涼、休息、避雨和鉆車。
10、不準不了望就穿越線路,堅持“一站、二看、三通過”,嚴禁搶越股道。
- 上一篇:焊接、切割作業“八項注意事項” 2014/11/28
- 下一篇:環保部就排污許可證管理征求意見 企業需持證排污 2014/11/27